AFO #49 - 易流态化货物的安全运输 2011.01.16

2011-01-17 21:48  浏览次数 11

易流态化货物的安全运输           

2011.01.16

易流态化货物的安全运输

 

(1)   易流态化货物的流动水分点”(又称流动湿点Flow Moisture Point),是指这类货物达到发生流态化特性时的含水量,即该货物达到这个含水量就会发生流动:
(2)
易流态纯货物安全运输公认的最大含水量,称为适运水分极限TML”(Transportable Moisture Limit),被确定为其流动水分点90%。
(3)
货物目前的实际平均含水量(Average Moisture Content of the Product)
精矿粉货物有其独特的运输特点,因含有水分,在船舶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流化现象而引起货物移动,有些货物易有水分迁移,尽管货物表面可能呈干燥状,仍有可能发生流化而不被发现,造成货物移动,从而导致船舶倾斜,稳性降低,甚至发生船舶的沉船事故。如遭遇恶劣气象条件,则更加危险,船上人员往往来不及自救甚至求救,船舶已经沉没。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以来,我国此类海难事故就有十多起,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近期又连续发生了两起载运该类货物的沉船事故。
金属或非金属矿石,在洗选提炼后,含有一定水分,在运输或露天存放过程中,受降水影响水分还会增加。当含水量超过了该货物的可运湿点时,载运此种含水精矿粉的船舶,在航行中,由于船身不断的摇摆、颠簸以及主机的震动,使精矿粉慢慢下沉而堆积紧密,并把水分挤出上托,产生矿水游离层,即在货物表面、底面或四周流态化,造成货物移动,大大降低了船舶初稳性高度。该矿水游离层在船舶处在大风和横浪中的左右横倾角度不等时,更容易进一步冲刷精矿粉,使流动的矿水层流向一侧难以返回,造成侧倾,最终甚至会导致船舶倾覆。当水和矿粉充分柔和形成面团状时,产生的横向力矩更大,危险性更高。
通常情况下含水量在8 %以下是安全的,18 %以上则极度危险。之间含水量的货物须采取纵向隔舱措施或用特殊设计的专门船舶运输。
     
《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IMSBC规则)中规定,精矿粉属于A类易流态化货物,即指至少含有部分细颗粒和一定量水分的货物,在运输中,如果这些货物的水分含量超过其适运水分极限,会流态化。
     
精矿粉货物在装舱时往往看不出其中含有多少水分,但在航行中由于船身摇摆、振动、颠簸,表层的精矿粉慢慢地下沉至中层,并把水分挤出,形成流态化。在所造成的粘滞性流体状态中,货物可能随着船舶横摇而流向一侧,但可能不会随着船舶摇向另一侧而完全流回来。因此,船舶可能逐渐达到一个危险的倾侧度而突然之间倾覆。
1)散落性,尤其是休止角在35°以下的精矿更突出;
2)湿精矿粉易流态化;
3)干精矿粉受潮后易自热、自燃;
4)可能产生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或有毒气体;
5)受潮后可能呈强酸性,对船体和设备有腐蚀危险。
散货船的货舱横剖面呈八角形,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限制货物表面的移动,提高船舶的稳性,特别适用轻散货(散装谷物)运输,对流态化货物不太适用,不具备液货船货舱分隔更好保证船舶稳性的功能。加上此类货物属于重货,一般是装载半舱左右,正是自由液面最大的部位,对稳性的影响也最大。
固体散装货在随船的晃动中一旦流态化形成自由液面,其流动性和流动速度加大,即使船舶晃动的幅度不大,也可能瞬间造成倾覆、沉没的灾难性事故,其过程可能只有几分钟的时间。
1.   
加强防范,将危险因素排除在装货之前。一旦含水量过大的此类货物被装载上船,人船货将随时遭遇灾难性事故,即使被发现及时,补救措施亦将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及时间,通常会造成船舶的延误和船壳损伤。因此应该积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1)对于载运精矿粉的船舶,船长或大副应熟悉载运精矿粉船舶国内航行安全管理要求。
2)船舶应当向港口经营人预报和确报船舶到港日期,提供船舶规范以及货物装﹑卸载的有关资料。
3)船舶装运精矿粉前,船舶及港口经营人应确认收取相关货物资料,船舶已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进行了精矿粉备案申报。
4)船舶及港口经营人在货物装舱作业前,应建立《散货船装卸船/岸安全检查项目表》。
5)精矿粉装船作业前,船方应采取简易测量方法现场对货物含水量进行检验,同时了解集港运输和码头堆存过程中的遮盖情况和天气变化情况。精矿粉含水量大于可运湿点时,应拒装。
6)船舶在装舱前,应对货舱内污水井、管系、货舱污水泵和通风设备作全面检查和试运行,以保证其状况良好,以防堵塞或受损。
7)船舶在装舱前,应确保人孔盖、舱盖以及甲板各开口处封闭设施的水密性;货舱、舱盖及舱口围、货舱底板、肋骨状态状况良好。
8)船舶装舱前应采取清除污水沟垃圾,盖子适当衬垫,防止阻塞,保持管系畅通。必要时配备潜水泵。
9)船舶装货前应根据船舶技术状况制定适合航次货运任务的配载计划和配载图,应认真核算船舶稳性、强度、吃水及吃水差,严禁船舶超载运输,保证船舶在恶劣海况中航行安全。
1)装船作业时必须保持船体正浮,左右横倾<3°和前后吃水平衡,发现船体不平衡应及时调正。均衡装各舱货,避免船体强度应力集中。
2)装船期间如遇降水,应及时停止作业,关闭货舱舱盖。
1)装船作业结束在办理出港签证时,提交《船舶载运特殊货物备案单》,并附精矿粉可运湿点和含水量检测报告,填报船舶《载运特殊货物船舶自查确认表》。此时,船长或大副必须到场。
2)应对船舶强度、稳性、吃水及吃水差进行核算,确保船舶处于安全和适航状态。
航行途中,船长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船舶符合稳性要求。尽管如此,船长还应谨慎从事,掌握良好的航海技术,密切注意季节、天气预报和航行区域,根据周围环境,适当调整航速和航向。
1)船舶航行过程中,货物上部在集水桶中的水应及时用潜水泵抽干,减少货舱内游离水的自由液面对船舶稳性影响,并把排放污水和抽干游离水记录在航海日志上,以备待查。
2)用船舶横摇周期测定船舶稳性变化,及早发现,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微杜渐。
3)每天及时抄收天气预报和分析天气图,保持与气象导航公司联系并取得指导,及时调整航线,最大限度避开风浪区。在风浪海域航行,及时减速和采取偏顶风15°左右航行。减少船舶对风浪冲击力和横、纵摇。
4)船舶发生倾斜,应及时电告公司,并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倾斜加剧,并航行至附近锚地或港口进行处理,恢复正浮。
5)注意检查货舱舱盖的密性,防止进水,航行途中如发现舱内表面有水,造成货物倾移一侧,船体横倾,应视情择地抛锚检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已液化和呈浆糊状之镍矿砂石)



提供- 集美航海学院 Kuke 同学

上一篇:AFO #50 - 2010年..    下一篇:AFO #48 - 造船合..

相关主题: